关于2016年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班级: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科研素养,增强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学院成功计划之大学生课外科研创新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从今年起在以往基础上进行重大调整。经学院同意,现正式启动2016年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立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组织
本次立项申报由教学办公室负责,各研究所和学工组协助实施。教学办公室负责与研究所沟通研究项目的立项选题、确定立项申报程序等前期准备工作,研究所负责组织本所项目的立项答辩,学工组负责组织学生按时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必须以团队的方式提请申报,每个项目团队由3-5名我院在读本科生组成,且至少包括1名大一本科生。如确有需要,可适当其他学院优秀本科生作为团队成员参与,但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20%。
每个项目团队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院在校本科生。每名学生只能主持1个或参与不超过2个项目。
2.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2名及以上学院教师组成的教师指导团队共同指导;并需要明确1名老师为指导老师团队负责人,每位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5项。
3.项目选题要紧紧贴近管理学与政治学学科的实际问题,应用科学方法开展创新型研究。学院鼓励与管理学有关的跨学科研究。
4.各研究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研究项目选题,供本科生进行选择(附件1);本科生也可根据研究兴趣自定研究课题,并自行联系2名学院教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自选项目随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所属研究所进入相应研究所,参加立项答辩。
5.每个项目团队本次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包括研究所项目选题和自主选题);每一个研究项目只能由一个项目团队申报。多个项目团队选择申报一个研究项目,由指导老师团队确定一个项目团队申报。
6.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三、立项程序
1.立项申报(2016年03月24日至03月30日)
通知下发后,拟申报的项目团队要与各研究所教师进行充分沟通,争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申报。
立项申报书要按照《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16年成功计划之“大学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的要求,规范认真填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16年03月30日晚上20:00-21:00集中交至榆中校区院办会议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enggongjihua2014@163.com,电子版申报书必须以“研究所名称+项目负责人年级+名字”形式命名,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立项审核(2016年3月31日)
教学办公室和学工组共同对所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后按照项目选题发给相关研究所进行下一步立项材料审核及答辩。
3.立项答辩(2016年4月1日-2016年04月3日)
本年度立项答辩工作由各研究所自行组织,学院不做统一安排。各研究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答辩形式,认真审核各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组织学生进行现场答辩。
未能通过立项答辩的项目,在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诉一次,申诉理由要充分、明确。
4.立项公示(2016年4月4日)
各研究所所有通过答辩的项目,需提交学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疑义即视为立项;公示有疑义,由教学办公室与研究所商定是否进行复议。
四、立项支持
1.立项项目数
今年学院共拟支持立项项目130项,各研究所立项项目数按拟支持立项项目总数(A)与申报项目总数(B)比例确定。为确保项目质量,各研究所原则上立项比例不得高于该比例,即:各研究所立项项目数 ≤ A / B * 各研究所实际申报项目数。
如若申报项目总数未达到支持立项项目(130项),可由研究所自行确定是否进行项目补录。
2.资金支持
获得立项的项目将获得2000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分三次拨付。项目研究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研究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支配,指导教师团队负责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3.“校创”优先推荐
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简称“校创”)4月5日前申报,原则上必须从 “培育项目”立项项目中产生,有意向参与2016年“校创”项目团队,必须在申报书上标注。
五、项目结项
获得立项的项目研究需要在2016年年底结项,申报“校创”的项目,按照“校创”的时间要求结项。各项目具体的结项时间由各研究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行确定。逾期未能结项者,原则上视为未完成项目,并退回首次拨付的研究经费。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向教学办公室、研究所及学工组老师咨询。
教学办公室、学工组:王梦瑶18298464657,5292253
附件: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