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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度“标杆学生”评选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管理学院学工组 作者:雷杰妮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6日 点击数: 字号:【

为在本科生中选树典型、营造见贤思齐的育人氛围,根据《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标杆学生”评选办法》,特启动管理学院2023年度“标杆学生”评选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机构

评选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亚军

成  员:赵雁海 李艳霞 王康周 郑刚 郎玫 王雷 霍达 雷杰妮 杨倩茹 丛丽初 徐菁 孙丽蓉  李沛珍 班主任代表 在读学生代表 往届标杆学生校友代表

评审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评选类型及名额

1.学习之星1名;

2.研究之星1名;

3.领导力与社会责任之星1名;

4.交流之星1名;

5.双创之星1名;

6.公益之星1名;

7.文体之星1名;

8.实践之星1名;

9.自强之星1名。

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标杆学生”评选办法》。

四、参选方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个人根据评选办法报名参选活动。

(2)组织推荐。各班级根据评选办法在本班级推选各个奖项参选人各1名,可空缺。

(3)学院提名。评审委员会成员和教学系根据评选办法考察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可推荐若干名学生参与评选活动。

获得过“标杆学生”称号的学生不得再次参加评选。

五、申报材料

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标杆学生”评选报名表》(附件二);

2.个人高清生活照一张;

3.个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800字以上;

4.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成绩单。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标杆学生”评选报名表》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余材料仅提供电子版,成绩单由本科生教学办公室统一提供。以个人报名方式参选的由参选人自行提交,以组织推荐方式参选的由班级统一提交。

六、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8:00

事务通知QQ群:446961609(管理学院2023年标杆学生评选)

申报材料接收:纸质版于2023年5月26日8:30-18:00交至榆中校区将军院3号楼;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leijn@lzu.edu.cn,文件命名为参选人姓名,邮件主题命名为“标杆学生参选+参选人姓名”。

七、其他事项

报名结束,将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网络投票、评审答辩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附件:

     

附件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标杆学生”评选办法》.docx

附件2:《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标杆学生”评选报名表》.docx


管理学院“标杆学生”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