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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传承民族文化,弘扬爱国精神” 优秀民族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点击数: 字号:【

全校师生员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各族儿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青团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传承民族文化,弘扬爱国精神”优秀民族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民族文化,弘扬爱国精神

二、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三、组织单位

共青团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四、作品形式

(一)书画摄影类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并附主题说明文字。

2.书法作品:主要内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歌颂民族团结、弘扬民族精神的诗词歌赋、文章等。草书、篆书需附释文。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二)文艺创作类

1.艺术设计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赛者需提交JPEG格式、A1尺寸、横向布置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两个。其中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照片。

2.短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且须为从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视频格式为高清1080P,文件格式为MP4,需保证画面清晰、音效良好,提倡标注字幕

(三)主题征文类

围绕活动主题,撰写诗歌、散文、随笔、微小说等,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文体不限,作品篇幅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可使用自己已发表的作品,但需注明原刊。

五、报送要求

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书画摄影类作品需同时报送作品原件、电子版(作品照片或扫描件)。

各类应征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请作者自留底稿。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如发现活动中出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参加资格。

六、评选奖励

活动按照所设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七、作品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1110日,按要求报送作品及《兰州大学优秀民族文化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二)报送地点

原件提交至榆中校区将军院3号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huod@lzu.edu.cn

联系人:霍达

联系方式:0931-5292253

20231020附件:兰州大学优秀民族文化作品登记表.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