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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工组 作者:冯语凡 审核:王萍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6日 点击数: 次 字号:【小 中 大】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近期将开展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锐丰卓越奖助学金、胡氏奖助学金等3项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书面材料要求

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划拨名额及评定相关要求》。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1月6日-11月10日12:00前)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根据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对应相关附表(附件2)、签署承诺保证书(附件3)、撰写学生成长文集(模板见附件4),并于11月10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engyufan@lz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院办306学生助理处。

(二)学院评审推荐(11 月11日-11月18日)

学院将根据各奖项申请情况,结合申请条件,充分考虑申请同学上一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占比情况及综合表现,通过书面评审或现场答辩等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所有同学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申请学生限报一个资助项目,同时学院将根据之前已获奖助情况进行材料审核。

(二)申请学生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部分表格暂不要求填写院系推荐意见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待学院评审结果公示后,再统一填写相应内容。

(三)提交的成绩单扫描件必须是带有公章的原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11月10日上午12:00点前,按照要求提交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逾期交表则不予受理。

(五)在申请阶段,暂不需要同学登录新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待学院推荐名单公示之后再统一通知申请。

(六)获得资助学生要在评定学年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公益时长,并需签署《承诺保证书》,详见附件3。


附件:1.管理学院2026秋季奖助学金名额及评定.xlsx

                2.相关附表.zip

                3.承诺保证书.docx

                4.社会类奖助学金受助学生成长文集撰写要求.doc


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