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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管理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月26日,管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在齐云楼1212室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管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校纪委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赵平主持。
在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后,赵平谈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条例共13条,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明确了问责方式和方法,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赵平指出,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的署名文章,从辽宁拉票贿选案中汲取教训,保持头脑清醒,为党分忧、为党担责,明确责任主体,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则必追究”。
会上,副院长何文盛、苗绪亮,副书记沈正虎交流了学习体会,并与学校纪委赵泰山、任屏源共同探讨交流,提高了思想认识。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育警示的通报>精神的通知》,并按照学校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进行了落实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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