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数据...
欢迎来到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学院】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1日 点击数: 字号:【

本规定所指的信息化项目包括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网络建设、数据库开发、信息化培训、信息化建设各类工程等。管理学院信息化项目包括学院立项项目和学院备案项目,分类进行管理。

一、学院立项项目

1.立项要求

(1)管理学院内部机构,包括业务部门、研究所、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信息化项目开发请求,向学院申请立项开发。

(2)向学院申请立项的项目,由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负责项目论证与审批。

(3)各类申请立项的项目需要填写《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表》,并附《XX项目/系统需求说明书》,详细说明申请立项的项目需求。

(4)经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论证与审批后立项的项目,开发经费由学院划拨。

2.审批流程

申请学院立项的项目由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项目管理

(1)审批通过后的项目经费额度,如达到《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招标标准,按学校规章制度实施招标管理。

(2)如项目类型与经费额度符合《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标准,按学校规章制度实施采购管理。

(3)上述范围以外的项目,由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招标过程与文档向全院公开。

(4)立项后的各类项目,由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管理。

4.项目验收

(1)学院立项各类项目,由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负责验收。

(2)项目验收流程

先由项目立项方进行初步测试,填写《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信息化项目测试表》。

项目立项方测试通过后,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根据该项目的系统需求说明书,进行系统测试,通过后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后,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出具验收报告。

(4)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文档的归档管理。

二、学院备案项目

1.立项要求

(1)学院内部各机构、项目组拟开发的信息化项目,如经费来源为自筹经费或项目经费,可自行决定立项。

(2)学院内部各机构、项目组开发的信息化项目,需要向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备案。备案后的项目,学院提供必要的技术协助与支持,并纳入学院信息化总体规划。

2.审批流程

(1)备案项目无需审批,需向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报送立项材料。

(2)立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论证报告、项目合同、项目/系统需求说明书等。

3.项目管理

(1)备案项目由立项部门或项目组负责管理,项目开发与管理的各类文档向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报送备案。

(2)报送备案资料主要包括开发文档、产品文档和管理文档,其他文档视情况提供。

4.项目验收

(1)备案项目由立项部门或项目组验收,验收文档向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报送备案。

(2)验收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等。

三、权利与义务

(1)拟立项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学校学院各项规定。

(2)项目进行期间,项目立项方应配合中标方(供应商)工作。

(3)学院立项项目,管理权归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

(4)备案项目管理权归相应的部门和项目组,项目资料需向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报送备案。

四、说明

(1)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

(2)本管理规定自主管院长审批通过之日实行。

管理学院实验室与信息服务中心

2015年4月30日

2018年8月3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