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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学工组 作者:学工组 审核: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4日 点击数: 字号:【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现将我院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申请学生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国防贡献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学生也可进行评选。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思想引领、专业学习、文明风尚、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劳动素养、国防建设、自立自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广大学生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

  (一)思想引领奖学金

在学习践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能够求真求是,讲好中国故事、兰大故事以及身边榜样的故事,敢于在网络宣传中亮剑,传播正能量,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勤奋进取奖学金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或学业绩点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

  (三)文明风尚奖学金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学生。

  (四)创新创业奖学金

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的个人,或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挑战杯”系列赛、“互联网+”、“中国创翼”、“创青春”等比赛并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个人或团队。

  (五)校园文化奖学金

在学校认可的校级(含)以上文化、体育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文化、体育竞赛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六)劳动素养奖学金

积极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公益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等,弘扬劳动精神,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在劳动素养养成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学生。

  (七)国防贡献奖学金

退役后自愿入学或复学,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取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军以上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并取得名次,或执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表现突出受到表彰,或参加战区级以上单位组织的重大演训活动表现突出受到表彰,或在4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

  (八)自立自强奖学金

能够直面逆境、不畏艰难,积极乐观,并敢于克服困难去实现梦想,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的学生。

  特别注意: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奖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四、奖励名额及金额

  原则上全校每学年单项奖学金奖励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各项目奖励人数根据当年评审情况具体确定,每人奖励2000元。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每人限报一项。11月11日下午6点前,提交下列材料至院办306:

  1.纸质版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可附有相关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要求个人事迹材料的核心内容要紧紧围绕所申请奖项的申请条件来撰写。

  2.纸质版附件《2022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

  (二)学院评选推荐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将根据申报情况通过材料评审或面试评审来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每个项目原则上最多推荐1名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从学院推荐学生中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学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单项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2年11月3日

附件:兰州大学2022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