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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评优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工组 作者:雷杰妮 审核: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4日 点击数: 字号:【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2年本科生评优和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2020、2021级本科生,各班参评人员按参与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人员计。

  二、时间安排

 (一)班级评审申请阶段(11日3日-11月11日)

  各班级在班主任指导下,按照名额分配,根据评奖评优办法,确定班级推荐人选,不得超出分配名额,并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应材料提交至院办306。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1月12日-11月20日)

  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0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和评定领导小组审批。

  三、评选要求

 (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按照《关于2022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1.参评对象及总体要求

  须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在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2.推荐类型及条件

  (1)学生标兵:(班级名单公示后,可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11月11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

全院获奖人数占全院参评人数的10%,各班级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2)优秀学生标兵:(班级名单公示后,可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11月11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推荐的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标兵不能兼得。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无名额限制:

  ①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不含任选课),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

  ②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者。

 (3)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名单公示后,可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11月11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①在学院内,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全院获奖人数占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各班级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②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统筹分配名额并组织评选工作,不在学院参评,不占学院名额。

  3.推荐办法:

  各班级在班主任指导下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及要求,在符合条件的申请同学中,结合班级名额分配,可采用班级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除2019级外,其余年级必须通过线下投票方式开展评选),其中优秀学生标兵直接按照条件予以报备。班级参与投票人数应占本班人数的2/3及以上方有效。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班级名单公示后,可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11月12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该评选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1.参评对象: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2.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

评定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奖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3.名额分配: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以学院参评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原则上按照四舍五入进行计算):一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3%(基地班5%);二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8%(基地班10%);三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12%(基地班25%)。各班级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4.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500元/人。学校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3月分两次将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5.推荐办法:

  各班级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以及本班2021-2022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排名情况予以推荐。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本班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参加原班级的奖学金评定。

  四、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报送,要求各班报送的名单人数应与分配名额务必保持一致。

 (一) 纸质版材料

  1.班级评奖推优工作报告。根据报告模板简要报告班级评奖推优工作开展过程,班主任参与情况,重点报告评优人选推荐方式等经签字确认上报。要求除2019级外,其余年级必须通过班级线下投票方式开展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2019级采用线上投票时,除上报班级评奖推优工作报告外,还需将投票结果截图打印一并上报。(班级评奖推优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4. )

  2.附件2《XXXX班级2022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附件3《XXXX班级2022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电子版材料

  1.附件2《XXXX班级2022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2.附件3《XXXX班级2022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

  所有材料于11月11日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院办306,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eijn@lzu.edu.cn,邮件主题以“XX班级评奖评优结果”命名。

五、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提交2021级以大一原班级进行此项工作。

学校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3月分两次将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评优和奖学金评定结果以学校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财务处负责发放奖学金,学生处负责颁发证书。

 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管理学院2022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各班名额分配表1.xlsx

附件2:兰州大学2022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2.xls

附件3:2022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1.xls

附件4:班级评奖推优工作报告模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