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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管理学院学工组 作者:雷杰妮 审核: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点击数: 字号:【

各位同学: 

  近期将开展刘冰奖学金、中国红十字会隆基百分之一助学金等3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书面材料要求  

  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2月8日-12月11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所有申请需提交的申请表已在《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的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二)学院评审推荐(12月12日-12月15日)

   学院将根据各奖项申请情况,结合申请条件,充分考虑申请同学上一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占比情况及综合表现,通过书面评审或现场答辩等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同学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申请学生限报一个资助项目,同时学院将根据之前已获奖助情况进行材料审核。

  (二)为扩大受助学生群体,在2022-2023学年已受到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金额超过3000元(含)的学生,不推荐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三)申请学生在填写申请表格时,暂不要求填写院系推荐意见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待学院评审结果公示后,再统一填写相应内容。

  (四)提交的成绩单扫描件必须是带有公章的原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12月11日(18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信箱 :leijn @lzu.edu.cn,逾期交表则不予受理。相关纸质版材料待后期统一通知,目前暂不做具体要求。

  (六)在申请阶段,暂不需要同学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待学院推荐名单公示之后再统一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3.xlsx

附件2:兰州大学  2022-2023学年刘冰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隆基百分之一申请表.docx

附件4:2022-2023学年“小米”奖学金申请表.docx




  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2年12月8日